本年3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清晰加大“制作業”“科學研究和技能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出產和供給業”“軟件和信息技能服務業”“生態維護和環境管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方針力度,將先進制作業按月全額交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方針規模擴展至契合條件的制作業等職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并一次性交還制作業等職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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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又一次發文,清晰自2022年7月交稅申報期起,將規模擴展至“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補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和“文明、體育和娛樂業”7個職業。
各地加強對留抵退稅騙稅行為的監管為保證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方針快、準、穩、好地施行,稅務部分聯合公安、人民銀行等相關部分決議從嚴從快加大沖擊騙得留抵退稅工作力度,嚴查重處騙得留抵退稅違法犯罪行為,各地稅務機關也采納了相應的應對辦法。此項方針自4月1日起施行以來,很多契合條件的企業請求享受了這一利好方針,但一起,部分企業卻借機施行偷稅、騙稅的違法行為,各地稅務機關曝出騙得留抵退稅的案子數量激增。
其間,國家稅務總局日喀則市稅務局采納強化本身建造、緊盯反常類危險企業、將危險企業包戶到每一名領導干部、加大檢查與復核力度的方法,采納以“信譽+危險”為根底,經過抽取金三體系數據,進行目標監控、深度剖析,并根據剖析成果緊盯一些金額較大、情況復雜、危險較高的退稅企業,對已退稅10萬元以下企業進行10%的檢查,對退稅10萬元以上的進行100%人工復核。
稅務局對騙得留抵退稅行為的處理方法從國家稅務總局曝光的事例來看,經過承受虛開發票虛增進項稅額的手法實施騙得留抵退稅,以虛開發票定性和處理;如不觸及承受虛開發票,而是采納藏匿銷售收入、削減銷項稅額、虛偽申報等其他手法“制作”并“騙得”留抵退稅,單個稅務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處以罰款。